“震惊欧洲”!他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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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商人之子不得入仕,没有资格分永业田这种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只能分到口分田,人死了之后会被国家收回去的,还要缴纳比农夫更重的赋税。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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