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提议:中国应该建立这样一个国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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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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