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曝最初拒绝拍《小舍得》 称并没有想象中好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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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