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瑞遍访中亚五国,有个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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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龟兹!”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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