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依附中国”?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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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那是坎儿井里流出来的水,如果你认为坎儿井也是地道的话,它就是。”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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