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中企正悄悄夺取三巨头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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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这一次,他不管了。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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