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潜入了“约死群”,聊天内容震碎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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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沙洲!”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