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称军力与英、法“大致相当”,背后隐藏扩军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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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我就要吃旱獭——哇!”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嗷嗷——”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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