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来次有关“北京时间”的城市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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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室内两米的高度让人活泼不起来,总之,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房子。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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