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称一来袭目标坠入戈兰高地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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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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