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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在这个时候的大唐,一个农夫被权贵欺负,有的是仗义执言帮助农夫死磕权贵的读书人,最后往往还能获胜。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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