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余生,他劝下40多个想去缅甸“发财”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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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何远山是几人中的智囊,立刻就跳起来道:“你是说这个斧头的主人出关的时候带的是一柄铁斧头,回去的时候换上了一柄金斧头?”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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