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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老羊皮也不是一个纯粹不讲理的人,在发现云初心情激荡之后,就同意了云初分食这盆白米饭的要求。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乱起?是什么意思?”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云初笑着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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