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恒纪元”与俄乌“乱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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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你休想左右我!”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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