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喀拉拉邦发生疑似爆炸事故 已致1死16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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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