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万不舍得打车”,并非年轻人变得“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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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这一次,他不管了。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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