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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