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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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目的又是什么呢?”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目的又是什么呢?”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那些商贾们不能入仕,没有永业田,嫁闺女连马车都不能坐,已经够可怜了,万里迢迢的背点货物来西域贩卖,赚一点血汗钱,就不要折腾他们了。”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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