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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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