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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尔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尔。”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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