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毙!特警果断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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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这也太唯心了吧?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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