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进入“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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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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