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不到7点,京承高速出京4公里路开车至少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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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唐人的大气磅礴注定了他们变得骄傲,而一个骄傲的人恰恰是最好骗的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峨眉山的猴子会用这种眼睛看着你,再抢夺你的食物,水,以及任何它们想要的东西。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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