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靳东人到中年“组团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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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这东西用水化开之后,有一股子淡淡的药草香,娜哈闻到这股子味道之后,立刻就安静下来了,还示意云初给她多涂抹一些。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放心吧,会抹平的。”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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