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第二天,北京多条高速出京高峰持续到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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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我大关他褚遂良的老娘啊,在这里升官无望,不捞一点钱财,如何对的起老子每年吃的那两斤沙子。”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裴东风见说服不了云初,就把目光放在何远山的身上,何远山立刻拜倒在裴东风脚下大声道:“爵爷但有吩咐,何远山万死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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