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袁家军、韩俊、王宁等,以这一身份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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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我没有钱……”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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