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刀郎新歌,是“复仇爽文”就能概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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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大唐统领一州之地的刺史才四品官呢,而屋子里这位殴打小舅子的四品官,不仅仅是四品官,人家还是大唐一位尊贵的贵族——周至县县男。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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