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选择回到县城工作:“安稳,是首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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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哪一个姐夫?”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目标是哪里?”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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