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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目标是哪里?”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呜——”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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