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吸气式高超音速武器“最后一次飞行测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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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西域太大了,阿史那贺鲁又远在庭州,大军越过一千五百里的路去攻伐,代价太大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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