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们见证了大反转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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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在默哀的人群中云初见到了羯斯噶,此时的羯斯噶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是,云初从他不时从鹰爪变幻成虎爪的手势看出来,这个家伙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的愉悦且激动。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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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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