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挺好的》评分8.3 直面异乡青年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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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文书是不同的!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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