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G7又把矛头对准中国,至少说明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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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哼,略懂,略懂!”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既然云初自己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唐人,那就只好把鉴定自己是不是唐人的任务交给官府。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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