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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隋炀帝是一位浪漫的君主,也是一位威严的君王,他一声令下就能让反对者头颅落地,他喜欢建造一艘又一艘的艨艟巨舰去讨伐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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