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被网暴门槛越来越低,如何防止“异鬼”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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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我不!”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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