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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那些商贾们不能入仕,没有永业田,嫁闺女连马车都不能坐,已经够可怜了,万里迢迢的背点货物来西域贩卖,赚一点血汗钱,就不要折腾他们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云初微微一笑。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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