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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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当云初成为唐人之后,再上唐人户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他现在也在为官府效力,自然在加入户籍这件事上要做到完美才好。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方正带来的醋芹在大唐也是家喻户晓的一种菜式,据说是大唐已经去世的司空魏征最喜欢的一道菜,传闻太宗皇帝为了讨好魏征,特意派人满世界找了最好的醋芹送给魏征,目的在于让他以后少说点他的不是。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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