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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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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