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雄兵出击》新浪潮论坛 还原历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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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滚蛋,男人洗澡不就是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吗?多招呼下三路是好事,那地方太重要了……”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放心吧,会抹平的。”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比如——吃旱獭!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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