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第15次高考,“今年决定去读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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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冷冷的看了刘雄一眼道:“君子远庖厨,今天给你做这一顿吃食,是为了让你们区分一下什么是君子食,什么是奴隶食,可不是为了让你满足口腹之欲的。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云初立刻恢复了谦卑状态,不过,他清楚的知道,唐人男子成亲的年纪绝对不是二十岁!!!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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