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逃婚”事件,“送回家”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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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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