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印巴、中东,到处开火,要说评论,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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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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