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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人这一生,苦楚太多,快乐的时候太少,能多快乐一分,就多快乐一时,因为,那是幸福的,就像地狱彼岸花开,就像佛陀割肉的笑容,也像玄奘东去不归的脚步,都是值得记忆的。”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断鴻盟主,雨露花浓盟主这两个就不感谢了,一个是我的版主,一个是我老婆,都是我的老水军了,没必要感谢。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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