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高山》风波愈演愈烈,“六公主”都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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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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