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警花火了,被粉丝称为“全网最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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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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