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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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