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慌、胃疼甚至晕倒,你的身体可能出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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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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