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北京西站,等待回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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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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