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国风综艺正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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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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