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活成一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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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娜哈是例外!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编辑:鲍美利】